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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通过快手遇“警官”庆幸找到“另一半” 结果......
2019-02-27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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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2-27

有车有房,存款百万,受过高等教育,而且还是“人民警察“”,如此条件是不是令人心动?但这背后的真相却是:一个在老家有妻子和三个孩子,没房没车,并且有吸毒史和犯罪前科的中年男子,假冒“高富帅”通过快手、微信等社交软件交友骗钱,不到一年时间连续在固原、灵武等地作案,骗取受害人近万元。近日,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某

今年2月初,灵武女子杨某通过快 手APP认识了马某,马某主动加了杨某的微信,两人开始聊天。马某谎称自己是银川市某公安局警察,在银川有住房和百万元存款。为骗取杨某信任,马某还在其快手个人主页上传了警察开会培训的视频,杨某对马某的话深信不疑,答应与其确立男女朋友关系。一周后,马某和杨某相约在灵武见面。期间,马某告诉杨某,其银行卡被冻结,重新办理一张需要1100元手续费,让杨某先借给他,杨某不假思索用微信转给马某1100元。

马某到灵武后,二人商议“结婚”具体细节,马某还答应杨某婚后将自己在银川的住房过户到其名下,再给其一大笔现金。3天后,马某趁杨某不注意,将其手机上与自己有关的快手、微信聊天记录全部删除,并告诉杨某办理银行卡还需要手续费,杨某随后将3800元钱交给马某。马某走后,杨某发现手机里和马某有关的信息全被删除,才发现自己被骗,随即报警。公安机关经侦查在马某老家将其抓获。马某对诈骗杨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同时供述了在固原等地以同样方式诈骗其他女子的犯罪事实。

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,犯罪嫌疑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涉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,且马某曾经故意犯罪,符合逮捕条件,依法批准逮捕马某。检察官提示:使用微信、快手等社交平台交友时,需保持高度警惕,不要过分轻信陌生人,对标有一定“身份”的人群更需格外谨慎,尽量避免约见网友,切实保护好自身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以免遇上“披着羊皮的狼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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